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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法政學士學位學程 徵聘專任教師公告1121113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政學士學位學程(學系)
誠聘專任教師公告
2023 年11月13日
本系於 2014 年 8 月 1 日設立,為我國唯一整合海洋法律與政策之跨域高等法學教育單位,畢業生授予法律學學士學位。
本系設立宗旨有四:
(一)、呼應「海洋立國」的國家發展政策,因應國際海洋情勢及經貿發展之趨勢,完備經營海洋事務之能力,厚實國家海洋發展實力。
(二)、培養藍色經濟、海洋新興產業之法政菁英,而能在多變的國際政經與海洋情勢下,進行政策評估與管理的能力之法政人才。
(三)、承繼我國海洋法政專業教研先驅之光榮傳統,培育海洋法律、海洋政策、海洋管理全方位的海洋法政專業規劃及管理人才,而與世界海洋國家之海洋法政教育並駕齊驅。
(四)、開拓臺灣海洋大學於海洋自然、人文社會、海運經管等科學專業領域之跨際資源整合與研究發展,因應全球跨際發展趨勢。
竭誠歡迎有理想、有抱負、有企圖心之專業菁英,加入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團隊,一起追逐夢想,共同實踐海洋法政理念。

一、徵聘職位:助理教授(含)以上專任教師1 名。
二、需求專業領域:國際海上勞動法、國際船員法、民事及海事財產法、行政法及國際海事行政法、財經商事法及國際海事法、民事及海事程序法、國際海商法及海上保險法或國際經貿法等於海洋事務、海洋科研之應用與跨域結合。
三、申請資格:
1、具備上揭需求專業領域專長並獲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系所或領域法律學博士學位。如於起聘日前可取得學位者,應檢附證明文件。持國外學歷者,須經我國駐外館處學歷認證。
2、應屆、取得博士學位未久者或具教學研究經驗者,均竭誠歡迎。
3、具備跨領域學經歷、國內外實務經驗者為佳。
4、具備全英語授課能力者為佳。
四、檢附文件:
1、學、經歷證明文件或影本。
2、身分證或護照影本。
3、教師證書影本:已具教師資格者。
4、七年內著作目錄表。
5、國科會及公、私部門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目錄表。
6、著作:含博士論文、五年內(2018 年11 月 1 日以後)之代表著作抽印本 1
篇(本)、七年內(2016 年11 月 1 日以後)參考著作至多 5 篇。
7、未來三年之教學及研究規劃。
8、可授科目之教學大綱。
9、履歷表:含照片、出生年月日、聯絡電話電郵、學經歷、工作經驗、專長領域、可授科目名稱。
10、其他有助專業能力證明之文件: 工作經歷、學術獎勵、專業證照、執業證書、學術競賽得獎證明等。
五、擬起聘日期:2024年8月 1日。
六、申請期限:即日起至 2024 年2 月29 日前寄達。
1、收件地址:掛號寄至「20224 基隆市北寧路 2 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政學士學位學程-新聘教師遴選委員會收」,並請註明應徵專任教師。
2、初選合適者面談,必要時得請申請人至本系公開演講或試教,並進行後續程序。未通過初選或各級教師評審會議而欲退還繳交資料者,請明示告知。
七、聯絡窗口: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政學士學位學程辦公室蕭文儀小姐
電郵:wendyhsiao0910@mail.ntou.edu.tw
電話:(02)24622192 轉 3601
本系網址:http://www.dolp.nto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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